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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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函〔2018〕108号 田应强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临渭区渭北农田内涝盐碱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渭南市渭北地区内涝盐碱灾害由来已久,临渭区渭北地区尤为突出。并在深入分析内涝盐碱害问题的成因和特点的基础上,建议统筹考虑临渭区渭北地区排碱治涝工程的紧迫性和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将临渭区渭北排涝治碱治理工程列入省级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每年列支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排涝治碱工程,从根本上消除渭北内涝盐碱灾害。这些建议的落实对于保障临渭区渭北经济快速发展及40多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厅结合职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土地整治规划,积极指导市、县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特别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也就是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十二五”以来,我厅共安排渭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1个,建设规模182.67万亩,投入资金19.12亿元,其中临渭区5个,建设规模16.17万亩,投入资金1.72亿元。特别是针对渭北地区农田内涝盐碱灾害比较严重的问题,要求渭南市国土资源部门结合项目区实际,在项目规划设计上,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按照排涝、防渍、治碱思路,坚持灌溉与排水并重、盐渍与洪涝同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齐抓的原则,合理布局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侧重于改造和修复项目区排水渠系建设盐碱地治理工作。一是维持现有排水工程平面布置,结合项目区灌溉工程进行改造排水工程,解决明水出路,控制地下水位,遏制盐碱化,实现人水和谐共生。二是对已发生盐碱害的项目区,采取平整土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深挖排水渠系和改良土壤理化性质等方式,提高项目区的防涝治碱能力。三是加强渭北农田生态体系建设,通过种树植生态林和保护野生植被等措施,改善项目区农田小气候,减少地面蒸发,抑制土壤返盐。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了耕地面积和农田耕作层厚度,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治理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项目区灌排能力、交通畅通能力、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提升。 渭北地区内涝盐碱灾害关乎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盐碱地改良是一个较为复杂、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向渭北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倾斜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田内涝盐碱害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渭北地区内涝盐碱灾害,为耕地质量提升和农民增收致富奠定坚实的基础。 田应强代表,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临渭区渭北农田内涝盐碱害问题,关注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临渭区渭北农田内涝盐碱害问题和关注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共同努力,为加快解决临渭区渭北农田内涝盐碱害问题和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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