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8-05-19
点击量:
|
||||||
|
||||||
陕国土资函〔2018〕107号 李平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飞地经济”发展工作的建议”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安康“飞地经济”发展受补充耕地指标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后备资源不足、土地报建周期较长等因素制约,园区大部分土地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严重制约园区建设。建议倾斜用地指标,将5.8万平方公里农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等建议,既着眼于安康经济可持续发展,又立足当地实际,破解用地困难,分析透彻,比较客观。这些建议的落实对于进一步推进和加快安康“飞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我厅高度重视,深化措施,夯实责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对于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全省多年持续不断开垦耕地,包括安康市在内的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稀缺,占补矛盾越来越突出。为破解这一问题,进一步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一是努力拓展耕地占补平衡空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13文件,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均纳入土地整治范围,扩大了补充耕地资源空间,为占补平衡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对市、县(区)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核实整改力度,促进项目及时报备,保证建设项目占用得到及时有效补充。三是倾斜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补充需要。这几年,在全省补充耕地指标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强化省级补充耕地指标收购储备力度,在兼顾一般的前提下,把有限的指标重点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倾斜。同时,为支持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康 “飞地经济”发展遇到的占补平衡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尽最大可能给予保障。 二、关于建设用地报批问题。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一是将积极指导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理安排土地报批计划,主动服务,及时对接,早安排,早动手,依法依规,高效完成用地组件上报工作。二是将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建设用地报批改革,简化和下放部分省级审查要件,实行多节点并行组件,多处并行联审的方式,审查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及时指导完成报件资料补正工作。三是对此类用地还将实行单审、单报,建立项目用地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审查报批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报、快批,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支持“飞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关于建设用地规模问题。一是在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我们为支持安康“飞地经济”发展,已指导安康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合理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将“飞地经济”项目纳入重点项目保障清单,确保了项目依法合规。二是鉴于目前实施“飞地经济”试验田仍有5.8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指标缺口的实际,建议安康市合理布局建设用地空间,对飞地经济试验田中的项目建设时序进行梳理,对2020年前确需开工建设的项目,通过优化区域用地布局,及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做好用地服务保障,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对2020年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统筹考虑,积极做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 李平代表,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和支持安康“飞地经济”发展问题,关注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安康“飞地经济”发展和关注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共同努力,为促进安康“飞地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