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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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函〔2018〕128号 陈顺利代表: 首先感谢对陕西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所提《关于建设蓝田现代物流新城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蓝田作为大西安的五大组团之一,境内交通产业发达,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物流产业发展已具备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为积极支持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省厅将全力支持蓝田县现代物流新城建设,并有效协调好区域土地资源,为打造集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快递集散交换和综合办公等复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新城建设创造良好用地环境。 鉴于蓝田现代物流新城建设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新建项目,因此没有纳入西安市以及蓝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重点项目保障清单,目前,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确保项目依法合规,省厅将指导西安市以及蓝田县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一是省发改委批准蓝田现代物流新城项目立项后,对2020年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指导蓝田县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并统筹区域内规划规模做好用地服务保障,蓝田县规划规模保障确有困难时,由西安市统筹市域内指标,合理布局做好保障。二是对2020年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在西安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试点中,予以统筹考虑,有效做好跟进保障。 最后,对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希望您能继续一如既往关心和指导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思路和建议,共同促进我省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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