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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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23号 方文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50个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及产业集群建设的建议》(第7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加大对50个示范县工业集中区的土地投放力度,保障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的建议十分符合当前加快发展县域工业集中区、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发展的战略方向。工业集中区作为经济建设的桥头堡、承接项目的主战场,我厅对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用地优惠政策。如:在《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中提出“工业集中区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计划地进行统筹安排,市、县土地储备中心要在工业集中区适度储备土地。除不宜建设的项目外,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要在工业集中区布局。积极推行工业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可用于工业集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制造类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性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允许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对新产业工业项目中,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可仍按工业用地管理。”在《关于用好用活产业用地政策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提出了稳增长促投资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用地保障措施,为园区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促进稳增长、促投资政策落实,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举措。 近年来,全省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集中区和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加快县域工业化进程、安排城乡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科技创新、催生新兴产业、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建议中提到“三原香油产业园(香油小镇)”便是其中代表之一。对该园区土地供应问题我厅向三原县自然资源局做了了解:依据三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项目用地位于三原县西阳镇安陵路西、208国道北,该项目总规模需面积400亩,三原县在2016年编制土地规划时,园区范围内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亩用于园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香油产业园规划布局和企业用地申请,项目单位将现有的300亩建设用地指标按两期进行上报。一期项目单位申请的100亩用地已供应,后续项目申请第二期用地200亩已上报我厅正在会审。园区内剩余100亩土地还不符合规划,三原县自然资源局计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予以解决。我厅将指导咸阳市、三原县两级自然资源局进一步了解企业用地需求,加强项目用地前期指导,加快用地审批速度,努力化解影响项目推进的制约性因素,促进项目高效有序推进,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方代表,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与重视。下一步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目标,以优化产业布局和培育产业集群为主线,实施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土地供应保障,推动县域工业集中区快速高质量发展,着力形成一批区域特色显著、资源配置高效、专业分工明确、产业链条完善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沈祯祥 电话:029-8954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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