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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5-08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113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5-08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53号

邵明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对黄土高原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奖代补工作的建议》(第6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2017-2019年由陕西省财政厅牵头,启动实施第一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按照《陕西省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我省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分为南北两大片区,北部片区以延河流域为骨架,涉及延安市6个县区,主要解决延河流域水土流失和长城沿线荒漠化治理。南部片区以石川河流域为骨架,涉及铜川市4个区县和富平县,主要解决石川河水资源短缺问题及综合治理废弃矿产地。这次试点共涉及7大工程,实施期为三年,项目总投资119.7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奖补资金70.05亿元,省级配套投资16.51亿元,市县财政配套及融资自筹33.21亿元。目前,我省第一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仍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中。

根据我厅工作职能,主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为做好铜川市废弃矿山综合整治,我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10年铜川市组织编报了《铜川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分为三个年度(2010年、2011年、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共计2.9亿元,其中2010年10000万元,2011年9000万元,2013年10000万元,安排实施了17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目前已有10个项目完成终验,7个项目完成初验,正在申请终验。其中2010年下达项目5个,共计资金10000万元,资金支付使用9220.93万元。2011年下达项目6个,共计资金9000万元,资金支付使用8880.53万元。2013年下达项目6个,共计资金10000万元,目前均已完成初验,资金支付使用5378.85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共计治理面积5036亩。其中2010年下达项目5个,共计治理废弃矿山面积1414亩。2011年下达项目6个,共计治理废弃矿山面积2608亩。2013年下达项目6个,共计治理废弃矿山面积1014亩。

为切实做好铜川市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摸清需要修复的矿山地质环境、废弃损毁土地、重要生态功能区受损情况底数,计划利用遥感技术对全省国土空间生态本底进行调查。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加大对铜川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和资金支持。三是积极用好用活政策,探索多种方式推进铜川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我厅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走市场化、科学化治理之路,提出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措施,着力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四是做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调研工作。按照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我厅牵头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研究”调研课题。为认真做好调研课题工作,2020年1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召开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研讨会,安排部署有关课题研究。2020年3月我厅印发了《关于配合完成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研究调研的函》(陕自然资修复函〔2020〕7号)和《关于配合完成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研究调研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函〔2020〕8号),提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主要任务、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等,研究分区分类推进保护和治理,积极谋划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工作。

邵明安代表,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抓好落实,扎实推进黄土高原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继续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倾听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共同做好我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7日

(联系人:李想,电话:029-8433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