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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5-1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125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5-13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68号

 

马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泾河源头流域治理的建议》(第672号)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2019年,根据《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2006-2010)》,我厅在第一批省级地勘基金专项中部署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定边东北部地下水勘查》,完成1:10万水文地质调查1700平方千米、钻探2孔1700米,初步认为区内地下水水质变化较复杂,分布有大面积的高氟水和苦咸水。沙漠覆盖区和北部冲洪积平原区以及东部局部区域适合饮用外,其余地区均不适宜饮用,也不宜作为一般性锅炉用水,灌溉用水除局部地区不宜使用外,其余地区灌溉用水可根据水质状况选择作物种类使用。洛河组地下水较适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打井深度宜在750米左右。

二、定边西南部的白湾子镇等泾河流域乡镇地区,总体属于子午岭山区,泾河流域川道地区具备地下水成矿地质条件。

三、定边西南部的白湾子镇等泾河流域乡镇地区,与油气探矿权、采矿权重叠,在充分调查当地油气生产、勘查井分布情况后,我厅将积极与榆林市、定边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沟通,在省级地勘基金项目中安排定边地下水调查公益性项目,布设水文地质调查钻孔,了解地下水赋存层位、水质等情况,为后续找水提供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地下水等矿产勘查开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厅将积极推进区域优势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张智义,联系电话:029-8433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