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点击量:
|
||||||
|
||||||
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95号 陆宇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靖边县用地指标不足问题的建议》(第334号)收悉。建议客观实际,针对性强。靖边县矿产资源富集,近年来为加快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靖边县在全省县域经济总量排名靠前,在榆林市县域经济总量排名中位居第四,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喜人,同时也面临着建设用地总量超规模,用地指标不足的现实问题。现结合我厅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靖边县建设用地总量超规模。提案指出靖边县建设用地总量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7895亩。经我厅与靖边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分析,主要原因为:①近年来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不断提速,各级重大项目陆续落地占用建设用地规模。②减量规划实施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但拆旧复垦未及时跟进,新增和存量叠加造成现状建设用地总量大幅增加,导致建设用地超规模。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①市域调剂。经与2018年现状调查数据比较,榆林市还剩余建设用地规模6.3万亩,还有未消化批而未供用地约9万余亩,靖边县还有约1.25万亩,市域、县域内还有一定盘活空间,本轮规划也将在年底到期,基本满足使用。我厅将指导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域内平衡调剂,适当增加靖边县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规划目标上限。②降低总量。我厅将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和农村土地整治等工作指导靖边县自然资源局加快推动拆旧复垦,降低现状建设用地总量。 二是关于给予靖边县用地指标倾斜,确保各重大项目在我县落地见效。2019年,为支持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经省政府批准,追加榆林市规划指标1万亩,经与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了解,榆林市已从追加的指标中调剂1200亩,主要保障靖边县能源、物流、水利、民生等方面17个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具体的指标落实方案已报至省厅,我们将提高效率加快审查,确保重点项目尽早落地见效。下一步我厅还将指导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靖边县统筹轻重缓急和时序安排,对2020年前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通过盘活存量,以及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规划布局调整等方式在全市范围统筹保障。市域内确实保障不了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对于2020年以后的用地,我厅将指导市、县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科学编制,统筹考虑,做好保障。 三是关于将蒙华铁路、无人机项目用地指标单列,不占用我县的建设用地指标。2016年,国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时已将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全额下达我省,国家层面再无预留机动指标。省上也在充分考虑各市实际情况基础上,分解下达了规划指标。特别是涉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市、县,在下达规划指标时给予了大幅倾斜,后又追加榆林市1万亩。目前,省上仅剩余极少指标,主要用于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已明确要求全力支持的事关国家战略实施的基础设施、民生、脱贫攻坚项目。为提高用地指标保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我厅将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省级统筹用地指标管理进行探索研究。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王渝,电话:029-843330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