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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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10号 刘小锋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阎良加快打造省级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第247号)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您提出的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2019年12月,省委军民融合办确定在阎良开展省级航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试点。阎良作为我国航空产业发展的前沿阵地,是推进航空军民融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要示范区。作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我厅将大力支持并做好阎良加快打造省级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二是按照国家军民融合、创新驱动、“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部署和要求,我厅将指导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轻重缓急和时序安排,对2020年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通过盘活存量,以及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规划布局调整等方式在全市范围统筹保障。市域内确实保障不了的,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 三是全省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我厅将协调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编制、统筹考虑,大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为阎良省级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大力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我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阎良省级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和建设。希望您今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吴杰,电话:029-8438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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