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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236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03

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19号

李金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主体功能区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87号)收悉。首先对您关心和支持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关于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情况

201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印发《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石泉县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属于《规划》的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限制开发的区域,该区的主体功能是维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供生态产品。《规划》指出将一些区域划为限制开发区域,并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类区域的农业生产力和生态产品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规划》还规定建立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域转移支付制度,经我们了解,目前省级财政按照有关政策,对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有专门的转移支付政策。

二、加快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我省印发了《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起草《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代拟稿)》,加快构建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020年底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力争2021年底前初步建立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市、县规范推动详细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形成省、市、县、乡镇四个层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种类型,共同构成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指导石泉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目前省上由发改部门正在牵头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我厅积极沟通衔接,与发展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做好对接,力争将您的有关建议在规划中予以考虑。同时省上制定主体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准入清单时,我们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切合当地实际、支持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产业清单,在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当地产业发展。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和规划编制指南,指导石泉县在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衔接的基础上,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空间利用向生产、生活、生态并重转变,释放国土空间绿色协调发展最大效益的要求,优化布局,统筹城乡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提高。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孙亚丽,电话:029-8433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