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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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50号 拓巍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泾阳产业新城列为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建议》(第481号)收悉,该建议客观实际,针对性强。我厅认为泾阳产业新城是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必要保障,也是泾阳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环节。现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支持泾阳产业新城列为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对泾阳产业新城给予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问题,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厅依据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在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构建我省国土空间体系,统筹全省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提案建议,指导咸阳市认真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推进泾阳产业新城建设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泾阳县用地布局,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积极保障用地需求,为泾阳产业新城发展奠定基础。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8日 (联系人:田博文,电话:151****7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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