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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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74号 王蓬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耀西勘查区、丰邑勘查区开发利用的建议》(第439号)收悉。建议所提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铜川市耀西勘查区,丰邑勘查区勘查工作现状 您建议中所提的耀西勘查区,丰邑勘查区,经我厅认真查阅资料,上图核实,依据2019年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耀西勘查区和丰邑勘查区位于煤炭国家规划矿区渭北矿区的西部,属渭北石炭二叠纪低灰份高硫煤。目前,耀西勘查区勘查程度达到普查,曾于1983年10月,陕西省煤田地质勘查公司已提交了《渭北石炭二叠纪煤田铜川矿区耀(县)西(原)普查地质报告》,该区已设置有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陕西泰利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层气探矿权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石油天然气油气矿业权。丰邑勘查区,曾于2009年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开展区内地质工作,2012年1月,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九四队已提交了《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丰邑深部煤炭资源详查(中间)地质报告》。按照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要求,在评价煤矿资源时,同时作了煤层气评价,根据地质报告反映,依据《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DZ/T0216-2002)要求,煤层气估算含气量下限为8m3/t,而本区各煤层CH4含量值0.50-8.27m3/t,平均0.73-3.07m3/t,达不到含气量估算标准,因此,初步确定本区的煤层气无利用价值,故不估算煤层气资源量。目前该区省级暂未设置矿业权。 二、现行国家煤层气矿业权政策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7号)。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20年8月5日已出台了《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陕自然资规〔2020〕5号),本次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煤层气作为油气矿产在改革中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煤层气作为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出让登记权限由自然资源部调整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二是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三是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四是支持和鼓励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煤炭矿业权需增加煤层气矿种的,需办理变更勘查开采登记手续,煤层气矿业权原则上不得增加煤炭矿种。五是对煤炭、煤层气已有矿业权范围重叠的,矿业权人要加强协调协作,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须签订合作生产安全协议,确保双方安全生产。 三、加快落实矿产资源改革政策,积极推进我省煤层气勘查开发工作 对您建议中提出的耀西勘查区、丰邑勘查区两个煤层气勘查区,下步我厅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在正在编制的陕西省“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将煤层气综合勘查纳入规划。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我省财政出资的煤层气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项目;三是推进煤与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开发利用,已有的煤炭采矿权中煤层气资源可综合回收利用的,应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予以综合考虑,实现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四是对丰邑勘查区在符合生态环保、安全、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严格落实矿业权设置排他性原则,满足“净矿”出让条件下,我厅将以市场公开方式出让矿业权。五是积极配合发改、能源、工信等部门,做好耀西勘查区 “煤炭地下气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工作。 铜川煤炭资源开采历史悠久,目前已面临煤炭资源枯竭局面,属于典型的老工业城市和资源逐步枯竭城市。煤层气作为国家清洁能源,在“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按照国家实施煤炭、水泥等传统产业资源升级改造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利用好国家矿产资源改革的政策,积极支持煤层气勘查开发,改善现有能源结构,加快煤炭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将对铜川市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十四五”期间,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阿宇,电话:029-8433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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