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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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函〔2017〕106号 崔孟娜委员: 您在陕西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设秦岭国家公园应重点解决好的几个问题》第208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秦岭国家公园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据悉,秦岭国家公园建设由林业部门牵头,国土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现结合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秦岭有极为丰富的造山带地质遗迹,其科学性、典型性堪比欧洲阿尔卑斯造山带。为更好的保护秦岭地区地质遗迹资源,在省国土厅精心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先后批准设立各类地质公园8个,其中世界级1个,为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3个,分别为商南金丝峡国家地质公园、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和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4个,分别为华山省级地质公园,华州区少华山省级地质公园,石泉燕翔洞省级地质公园和丹凤上运石省级地质公园。2009年,西安市所属的秦岭终南山正式进入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属下的与世界自然遗产并重的世界地质公园行列,即陕西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这是秦岭生态环境和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标志性成果。通过地质公园的建设,不仅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地质遗迹资源,维护了环境的原生态,同时也有力推动了相关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的良性统一探索了一条绿色发展新路,形成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共赢局面。 您提出的要“牢牢把握自然生态保护核心”,这个建议非常好。在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将保护地质遗迹和自然资源放在首位,科学编制地质公园建设规划,根据地质遗迹的重要性,合理划定核心、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和生态保育区,由各地质公园具体落实保护责任。在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禁止开展与地质遗迹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工程建设活动;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活动;禁止设立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大型服务设施。自然生态保护与地质遗迹保护密不可分,其他相关领域管理职责可参照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 您提出要“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我们认为非常正确。为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查明全省地质遗迹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我厅委托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组织实施了《陕西省地质遗迹调查》项目,截至目前,已调查完成了116处重要地质遗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对地质遗迹的调查和研究;开展地质遗迹监测和各项保护工程。同时,也将全力配合开展秦岭普查,为编制国家公园提供详实依据。 您提出要“统筹林区群众生产和生活”。在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我们计划启动公园农家乐发展调研及建设工作,协助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研究翠华山园区翠华新村农家乐升级改造及发展、甘秋池景区旅游服务站农家乐建立可行性评价等问题。同时,协助金丝峡国家地质公园研究解决公园南大门户区移民新村农家乐发展,协助秦岭办做好黑河园区移民搬迁工作。进一步敦促地质公园关注外围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启动地质公园外围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当地政府落实保护措施,禁止垃圾、生活污水任意乱推乱排,营造公园周边优美的生活环境。 您提出的“调整现行政策和考核指标”及“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两个建议非常好。想要提高秦岭保护管理水平,必须从源头上理顺管理体制,直面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多头管理、监管缺位等体制机制问题。同时,要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各项考核指标,努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我们将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政策调整、考核指标及体制机制改革等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秦岭保护本职工作。 您提出要“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体系”。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该条例已于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质公园管理规章制度,经多方调研,考察,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地质公园建设规范》《DB61/T989-2015》,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并在地质公园管理中严格执行。此外,针对秦岭国家公园建设需要,我们还将尽快开展秦岭地区地质公园管理具体政策研究,以便加快国家公园建设的整体推进。 您提出要“营造国家公园建设良好秩序,保持铁腕治理四乱常态化”。其中,“乱猜滥挖”属我厅职责范畴,为保护自然环境,营造良好地质公园秩序,我厅认真贯彻秦岭保护条例,科学编制秦岭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强力推进开山采石、砖瓦粘土等重要领域“乱猜滥挖”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个别地方简单关停、一停了之等现象,特别是秦岭北麓、渭北旱腰带、桥山等重点区域今年务必整治到位、提前达标,对年产10万吨以下的小型矿山予以关停或整合,计划2017年采矿点将减少一半,到2020年底,全省将保留采石矿山314家,较2014年底减少80%。同时,停止审批新的采矿项目,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支持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矿业绿色发展。 崔孟娜委员,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保护地质遗迹为宗旨,以发展地质公园促进当地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共赢为目标的保护和建设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制度措施落实,确保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资源和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子孙后留下更多更珍贵的自然财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翁旭,电话:029-8433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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