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届省政协五次会议第3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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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土资函〔2017〕81号 牛晓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西部核桃集散地的建议》(第3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我厅完全同意您的观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落实。现结合我厅业务,就用地服务保障方面对西部核桃集散地建设支持情况汇报如下: 建设和发展西部核桃集散地项目,有利于促进商洛地方特色产业和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丹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是“十三五”的关键之年,我厅在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用地计划分配下达时,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的发展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统筹安排全省建设用地规模和计划指标。我厅大力支持商洛市丹凤县的建设和发展,在今年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增加丹凤县建设用地规模264公顷,充分保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下一步,在西部核桃集散地项目立项审批后,我厅将督促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对接当地发改、农业等部门,充分考虑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同时加快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促进该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伏虎,电话:029-8433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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