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6-07
点击量:
|
||||||
|
||||||
类 别:A
陕自然资函〔2019〕134号 郝晓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陕西省氦气产业发展的建议》(2019年第21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氦气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关心,我们非常重视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经我厅认真研究,并根据我厅行政职能,对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勘查力度,推广伴生氦气资源开发模式”,我厅非常认同并不断努力推动该项工作。2018年7月31日,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批准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取得“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华阴地区地热水及氦气普查”探矿权,这是我国首个地热水及氦气探矿权。目前,该勘查项目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中,该项目的实施对摸清我省渭河盆地氦气资源禀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查明渭河盆地水溶性氦气资源特征,开展回收试验,形成合理的开发利用技术方案,我厅已在2019年省级地勘基金中设立“渭河盆地水溶性氦气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试验研究”项目,项目预算经费约1000万元,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并报财政厅审批,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实施。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是我省燃气产业专业化投资运营主体,也是地热及地热水伴生气资源开发领域的龙头企业,为我省氦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若燃气集团在氦气资源勘查过程中,需要赴相关地热企业、油气企业收集与氦相关的地质资料,我厅将积极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法律及规定,履行好我厅相关行政职能,服务企业促进我省氦气资源勘探开发,推动我省氦气产业发展,维护我国氦气资源战略安全。 再一次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专此复函。 (联系人:张永革 张军利,电话:029-84333117)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