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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6-13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9-06-13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13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19〕144号

王亚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规划模式 做好村庄建设的建议》提案(第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我省村庄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抓住了要点,切中要害,您提出的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鼓励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规划编制方式等建议,符合我省村庄规划实际,对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部委《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坚持简化、实用的规划编制理念,积极推进全省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

国家机构改革启动后,我省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由住建系统划转至自然资源系统,2019年1月,我厅印发《关于2018年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的通报》(陕自然资规发〔2019〕2号),在全省对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原住建系统的规划编制要求,经统计,到2018年底全省87个县(市)、15416个行政村,已编制完成50个县(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1447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完成率分别为57.47%和93.9%,2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10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正在编制,35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83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尚未编制。结合您的建议和我厅职能,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指导做好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文件要求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精神,我厅正在制定《关于统筹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的工作方案》,全省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对此前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或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多规合一”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规划,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对正在编制和尚未编制规划的行政村,要整合原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要求,编制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

2.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指导各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以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乡域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根据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现状利用、资金投入等情况,合理布局乡村供水排水、环境卫生、道路等基础设施,优化配置村民委员会、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农村社区生活圈,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3.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指导各地紧紧依托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由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组织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等,详细了解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规划成果形成后,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庄内公示,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完善后的村庄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加强村庄规划组织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成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字〔2019〕43号)文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将成立村庄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同时指导各地村庄规划主管部门参照省级成立相应的推进办公室,深入学习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充分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省级抓总、市级推进、县级落实的工作方式,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完成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村庄规划专项工作目标任务。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1日

(联系人:汤少武,电话:029-89637703)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