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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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19〕106号 释慈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丹凤县建设石墨产业园的建议》(第369号)收悉,提案客观实际,针对性强。现结合我厅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批准1800亩用地指标,支持丹凤县石墨产业园建设”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经与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对接,丹凤县石墨产业园实际占地1036亩,在2017年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已安排了用地指标,符合《丹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下一步我厅将指导丹凤县做好用地报批组件工作,并按照《改进和下放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丹凤县石墨产业园用地报批工作,为保障产业园项目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王渝,电话:8433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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