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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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19〕148号
成登鹏委员: 您在陕西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王石凹煤矿国家矿山公园的建议》第520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国家矿山公园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建设矿山公园是使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业遗迹资源得到保护和永久利用的有效途径,既可以充分展示我国社会文明史的客观轨迹和灿烂文化,为人们提供游览观赏景观,为科学活动提供考察和研究对象,同时,对矿业城镇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王石凹煤矿已获批国家工业遗产,也是我省文化遗址公园,申报矿山公园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根据国家矿山公园申报有关要求,申报国家矿山公园应由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申报。 根据我省机构改革方案,矿山公园管理职能已移交省林业局,建议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着手准备矿山公园申报材料,通过林业部门上报国家林草局批复。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公园申报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翁旭 电话:029-843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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