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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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81号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和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征用进程的建议》(第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作用与意义。近年来,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绩,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约5600公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超过850公里,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全省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为我省“三个经济”发展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2019年,全省在建和拟建的交通重点项目共计25个,其中包括19条高速公路、2条高铁和4条城际铁路项目。今年以来,我们和省交通厅多次对接、梳理、核实,对全省在建的21个交通重点项目和11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情况重新进行了研究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由我厅推进前期手续及建设用地报批的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共32个(详见附表),其中:已经国家批复项目6个,已经报自然资源部待批复项目4个,尚未上报我厅审查项目22个,其中13个暂不具备用地组件报批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经国家批复项目7个,分别是宝鸡至坪坎、韦庄至罗敷、平利至镇坪、西乡至镇巴、旬邑至湫坡头、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和银川至西安高铁项目。 (二)已经报自然资源部待批项目3个,分别是安康至岚皋、合阳至铜川、子长至姚店高速公路项目。 (三)截止目前,尚未上报我厅审查项目22个,具体情况如下: (1)4月9日预审已经省厅批复的项目2个,建设用地正在组件中,分别是清涧至子长、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 (2)计划新开工的项目11个,因建设、施工方未确定、线路不稳定、初步设计未批复等原因不具备用地组件报批条件。 (3)涉及其他问题未上报我厅的项目9个,主要原因是林地、环评、穿越保护区、褐马鸡调规和社保、占补平衡、征地补偿等各种税费缴纳困难等前置手续问题,市县无法组件上报,分别是太凤、西安外环南段、吴华、眉太、黄蒲、澄城至韦庄、延黄、韩黄、旬凤高速公路项目。 二、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中央和省级重大项目特别是交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为全省稳增长促投资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资源要素保障。 一是建立常态协调机制。近年来,我厅主动与省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全力保障中央和省级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特别是2019年以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省交通厅4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土地手续办理问题,督导7市保障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情况。 二是领导带头上门服务。7月31日,我厅主要领导带队主动到省交通厅对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上门服务、问需问计。两厅对口处室紧密配合,分析研判,在加快项目用地手续办理中切实起到了对下指导、对上汇报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9年,两厅与省交通厅领导3次赴自然资源部协调工作,特别是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总规划师等多次到自然资源部对接工作,强力推进西乡至镇巴、旬邑至湫坡头2条高速项目的用地报件早日通过审批。 四是主动加强业务指导。召开全省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会议,强化政策和业务培训。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报到我厅的项目快审、快报;对不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及时对市县做好业务指导,确保不因政策把握问题耽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五是畅通绿色审批通道。8月份以来,我厅建立了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双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度,采取一路一议的办法,督促市县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确保高速公路项目依法依规用地。特别是今年2月中旬以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完成了6个已报部审批项目补正清零和4条高速公路项目报部审批工作。 三、造成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慢的主要原因 2019年,全省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虽经我厅全力配合协调,但进展不是很大,一方面客观存在受到国家层面生态保护区、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未开展的因素影响,另一方面我省在交通重点项目可研论证、资金落实、规税缴纳等进方面,也存在一些主观原因。特别是在办理项目用地手续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项目可研方案局部发生变化影响土地手续办理。西安外环南段、太凤、绥延、子姚、旬凤、清子、宁石高速公路项目,西法机城际铁路等8个项目因可研论证不科学、不充分,在预审经国家批复后,又出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延黄高速在基本完工情况下出现线路变更,这些都导致项目需重新报国家办理用地预审。2019年的重点工作是在重新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严重迟滞了项目后续建设用地手续的办理进度。 (二)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据了解,延黄、西安外环南段、太凤、吴华、韩黄、眉太等6个在建项目,因市县政府无力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和用地报批所需缴纳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占补平衡费、耕地占用税等各种税费,严重制约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组件报批。 (三)生态保护审批未通过。延黄、韩黄、旬凤等3条高速公路分别因褐马鸡保护区规划调整未批复、穿越翠屏山保护区未批复等原因,致使环评、林地手续等用地报批前置手续办理进度缓慢,也影响了基层市、县项目用地组件报批。 (四)铁路项目前置手续缓慢。西延高铁富平阎良段线路不确定,西十高铁因省上融资方案未通过审查导致项目工可未批复,延榆高铁已被国铁集团暂停审批,西康高铁资金筹措落实难度大,这些因素都给正常启动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带来很大困难。4条城际铁路项目的工程建设模式、建设资金等尚未落实,且受西延高铁富平阎良段线路不确定的影响,西韩、阎机两个城际铁路项目目前连线路都无法稳定,无法启动项目用地报批。 四、提案落实情况 按照去年12月11日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部分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的有关要求,以及韩勇主席的指示精神,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重点解决交通重点项目用地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克服疫情影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一)优化重点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流程。对报国家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将原按批次上报省政府审核,待省政府复函省厅同意后再上报国家审批的程序,优化为不再按批次报省政府审核、复函,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同步上报审核请示和代省政府拟订的向国务院申报用地的请示文件。 (二)加快用地审查和报部审批工作进度。自年初以来,已将安康至岚皋、绥德至延川、合阳至铜川、子长至姚店等4条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国家待批。截止目前,旬凤、鄠周眉、清子、宁石等4条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预审已经批准;银西高铁、西镇、湫坡头至旬邑、绥延等4个交通重点项目用地已经国家批复。 (三)统筹计划、占补平衡指标等要素保障。改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方式,实行计划跟着项目走,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国家计划的,由国家保障;涉及占用省级计划的,由省级统筹解决。对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统筹保障。 (四)协商确定今年用地手续办理工作重点。加强与省交通厅沟通衔接,根据交通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明确今年需报部审批的重点项目清单,重点确保在年内将太凤、黄蒲、旬凤、清子、延黄、西安外环南段等6个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用地上报国家审批。同时,实行交通重点项目用地台账式销号管理,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交通重点项目用地,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缴纳相关规税,指导市、县要加快组件上报,特事特办。 (五)积极向部反映有关问题和建议。前期,制约我省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中存在的需国家层面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褐马鸡保护区调规问题,我厅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向部多次进行了反馈和沟通,建议部能尽快启动该项工作,以便我省交通重点项目用地能够尽快组件上报。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会,正式启动了此项工作。据了解,涉及我省的褐马鸡“三区变两区”调规已经进入公示阶段,即将获批,这将有助于建设单位加快办理环评、林地手续等用地报批前置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好两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对全省在建交通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计划逐项目召开报批推进会,并深入市、县督导,争取尽快解决好报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用地组件上报工作进度。 (二)不断提升报审质量和效率。一是夯实市、县用地审查报批责任,严格按照用地审查报批标准从严审查,尽量减少报件补正率,切实提高报件质量。二是对已报我厅的项目快审快报,加快审查进度,及时呈报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审批。三是对尚未报到我厅的项目,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尽快组件上报项目用地,切实做到来一件、办一件,不积件、不压件。 (三)加大督促协调工作力度。由省交通厅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涉及林地、环评、穿越自然保护区等各项前置手续的办理工作,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解决落实项目资金问题,确保不因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社保费用、征地拆迁等费用缴纳问题,影响项目用地组件上报工作进度。由我厅督促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项目用地组件报批工作要求,加快组件、上报审查等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快组快审快报,确保项目用地尽快上报国家审批,确保全省交通重点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再次诚挚地感谢贵委员会对我们工作的厚爱与支持,我们将同你们一道在助力陕西追赶超越,推动全省交通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贡献力量。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何平林,电话:029-8433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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