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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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91号 吴巧玲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省级重点开发功能区域汉中区块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您提出的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提案函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在用地指标方面加大对汉台区和城固县的支持,推动循环经济园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较快进步”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这条建议的落实对强化汉中市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一直以来,在国家下达我省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的前提下,我厅积极保障省级重点开发区汉中区块的建设用规模,在我省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下达汉中市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121.9995万亩,为陕南三市最多,几乎是另外两市的总和。 据最新变更调查统计,汉中市到2020年底剩余建设用地规模4756.8亩,汉台区剩余建设用地规模9194.25亩,城固县剩余建设用地规模2697.45亩,按照近年来当地年度计划使用量计算,能够满足2020年前用地需求;此外,汉中市现有批而未供用地131175亩,供地率49.94%,其中,汉台区现有批而未供用地29940亩,供地率52.72:%,城固县现有批而未供用地7950亩,供地率57.17%,综合来看,市域、县域内还有一定盘活空间,本轮规划也将在年底到期,建议汉中市、汉台区、城固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先用好存量指标,一般项目通过消化批而未供用地保障用地需求,同时对相关项目开展充分论证,核实必须落实指标情况,以及前期必要前置手续办理进展,防止一些项目迟迟未开工建设占用规划规模指标。按照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省上下达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到各市,由各市进行安排,我厅也将积极协调汉中市政府对汉台区和城固县在市级指标里予以兜底支持。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市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当前,正值全国上下积极推进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机,一方面,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向陕西倾斜,另一方面,汉中市作为中国汉文化传播示范基地、陕甘川渝重要的物流中心、国内知名的旅游休闲城市,我厅也将会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向省政府争取适度增加汉中市建设用地规模,并助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省级重点开发区汉台区和城固县倾斜。 吴巧玲委员,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春江水暖鸭先知”,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时刻倾听群众心声、企业呼声,服务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一直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并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熊 宇,联系电话:029-84333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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