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易地扶贫搬迁涉及淳化、旬邑、长武、永寿、彬州、礼泉以及乾县等七个县市,共有建档立卡易地搬迁4322户。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基数数据的通知》要求,咸阳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采取领导分片包抓的方式,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对集中供养中心或养老院幸福院安置、公房安置等特殊安置类型的户数及整户死亡、无法继承的安置房套数进行了核查。通过本次核查,全市应面向建档立卡搬迁户登记发证4034本,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发放到位,面向搬迁户登记发证率实现100%,在全省率先完成任务。
另外,对于不纳入登记发证核查范围的288户(包括养老院幸福院236 户、集中供养13户、整户死亡39户),目前幸福院已发证到政府或集体名下9本,集中供养已发证到村委会名下13本,整户死亡已发证到村委会名下16本,以确保做好搬迁户权益保障,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咸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