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办函〔2021〕14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41号),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动员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申报。
本次推荐的基本要求、推荐范围、申报人员资格名额、申报程序和申报方式等已在部通知中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请于2月25日后登录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regc.mnr.gov.cn),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根据《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可在平台中推荐1名科技领军人才、1名青年科技人才。
因推荐名额限制,我厅将对申报人(团队)相关申报材料采取专家会审或集体研究方式,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团队),并进行公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正式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系统打印的申报书、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于2021年3月30日前加盖公章以公文形式报送省厅。涉密材料应提供保密审查、证明,以保密方式报送。
另,《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梯队的公告》(2019年第47号公告)中符合推荐范围,近年来在自然资源领域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业务成果的在职科技领军人才可申报通过遴选进入第二梯队。填报《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第二梯队人才申报书》,纸质材料经单位盖章后一式三份,并附光盘2张,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省厅。
联系人:厅科技处 杨树勋 贾海燕
联系电话:029-84333086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