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 页 > 自然资源工作 > 科技管理 > 科技创新 > 正文
2021年陕西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完美收官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15:40:50 来源:中华网陕西 点击量:

“‘碳达峰、碳中和’到底是什么?健康土壤什么样?寿比南山,南山究竟“寿”几何?”5月28日,2021年陕西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暨部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拔赛决赛在西安顺利举行,来自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相关行业以及各大高校共19家参赛单位的24位优秀科普讲解选手同场竞技,用科普之声,传递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创新发展最强音。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普选在决赛开幕式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必须扎根于公众科学素养不断提升的沃土中,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两翼齐飞。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两翼齐飞”,以全省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为重要载体和平台,厚植科技创新沃土,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践行科普惠民宗旨。希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业各单位以本次科普讲解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凝聚科普宣传中坚力量,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成果惠及于民,不断贴近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共同构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发展格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副主任计文化在决赛开幕式上强调,科普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安地质调查中心作为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科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总体部署与安排,把科普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进行推进,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推进科普工作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地学科学普及工作,培养优秀科普人才,不断提升全民地学科学素质。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袁虎迪代表参赛代表队领队发言,表示作为新时代自然资源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必须不断加强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引导公众增强珍惜资源,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行动起来,用激情和活力,用聪明和才智在这片舞台上尽情挥洒;以睿智的科学思维和敏锐的科学眼光,积极实践,大胆想象,勇敢创造,让科学的种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科学的精神在赛场里畅快地演绎。

本次大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据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本届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较往年相比,参赛选手更多、参与单位更广,参赛积极性更高,参赛主题更加多元,经过预赛的激烈选拔,有30余家单位的69名参赛选手进入复赛,经过专家评委严格评选,最终24名选手晋级决赛。决赛前主办单位还对晋级选手进行了播音主持与参赛技巧、讲解词撰写、可视化表达、服装形体与礼仪、国赛部赛省赛获奖选手与团队支撑经验分享等培训,有效提升了选手们的形象气质和比赛水准。决赛由自主命题讲解和随机命题讲解两个环节组成。

本届科普大赛决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网络直播+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最终,根据评委现场评分,陈倩、陈鑫茹2人荣获一等奖,张小雨、石蔓、李凯楠、刘金鑫4人荣获二等奖,贾清波等18人荣获三等奖。同时,陈倩获最佳人气奖、赵宇通荣获最佳形象奖、何子航荣获最佳口才奖。陕西省地质调查院、西北大学、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家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

“本届大赛参赛选手很多是来自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一线的科技工作者。”长安大学教授韩玲向记者介绍,本届大赛的选手,不论是舞台表现的风采,语言表达的准确,还是科普讲解的技巧都比上届有了很大的提升,在向社会广泛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知识的路上又添生力军。

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处长赵雪红作总结发言,她说,在建党百年之际,紧扣新发展理念,紧盯重点工作、紧贴民生关注,续写有深度、有温度、有态度的党史教育融合自然资源科普传播的新篇章,是本次办赛的初衷和使命。大赛呈现了三方面特点,一是自然资源科普传播新生力量高质量增长;二是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创新意识集群化提升;三是新发展理念得到更广泛的宣传和落实。她呼吁全省自然资源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坚持“四个面向”,肩负起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为建党百年华诞献礼。

来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的参赛选手刘金鑫说道,“感谢活动主办方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展示的舞台,对我们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有很大益处,希望多为一线科技工作者提供这样的平台,同时,也向所有工作人员道一声感谢,你们辛苦了!”

据悉,本届科普大赛由省自然资源厅与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陕西省地质调查院、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科技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办公室具体承办。(科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