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办函〔2021〕13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053号)要求,我厅将开展部级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推荐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部205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和《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陕自然资科发〔2021〕10号)《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等有关规定,认真编写《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并于2021年12月1日后登陆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http://210.73.59.232:8080/),按要求填报信息。
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建设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以公文形式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厅。涉密推荐材料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按照保密方式报送。
因申报推荐名额限制,省厅将对申报材料采取专家会审或集体研究方式,确定最终申报单位。
附件: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docx
附件1.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docx
附件2: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厅科技处 贾海燕 杨树勋029-8433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