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部省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在陕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在陕国属地勘单位、省属地勘单位、在陕相关高校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部省有关科技创新工作规定,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凝炼我省自然资源系统的科技成果,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在厅主责主业和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统计2019年以来的科技成果和共享实验设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征集范围
科技成果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科技成果、地质与矿产资源科技成果、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成果、卫星遥感与信息化应用科技成果、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科技成果、重要标准成果等六个方面。
二、科技成果征集内容
(一)成果基本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所属领域(参考第一条要求中六个方面)、完成单位、成果主要完成人、任务来源和编号、项目起止时间、总经费、验收时间、验收单位等。
(二)成果主要内容: (1)成果概述; (2)成果的创新性、自主性、实用性; (3)支撑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和行业科技进步情况及应用案例; (4)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5)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及获奖情况。围绕上述内容提供1200字文字材料,附不超过4张清晰反应成果内容的图片(不低于600万像素)。
各单位需对推荐的科技成果做好推荐遴选和把关,并对真实性负责,按要求推荐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成果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进行推荐,公函中要说明公示情况。各单位对推荐的科技成果要严格审核,注重质量,且为非涉密科技成果。
三、报送时间和形式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选编成果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于8月31日前报送,邮件请注明“陕西省自然资源科技成果推荐”。我厅将根据报送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适时向社会发布,并以后将每年进行征集发布。
有共享实验设备的单位,请于8月31日前同步汇总上报本单位的共享实验设备及信息(具体见附件1、附件2),我厅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以后如有共享实验设备增减变化,请与我厅联系,及时进行进行更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王之阳 029-87851125
厅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杨树勋 029-84333126
邮箱:sxzrzykjcg@163.com
附件1:共享实验设备汇总表
附件2:单个实验设备信息表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