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3-05-29
点击量:
|
||||||
|
||||||
类别:B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76号 叶春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国重点镇建设给予资金和土地倾斜支持的建议》(第1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的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给予商洛市各重点镇大力支持。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2022年,我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用地的支持,要求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示范镇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给予倾斜支持;其他示范镇给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倾斜,优先保障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二是全力保障重点镇重点项目用地。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强化协调,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对重点镇上报我厅的用地,开通“绿色通道”,落实三周清零工作机制,及时上报省政府或者国家审批。2022年,商洛市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46个,除9个项目未申请建设用地外,其余37个项目均已保障,山阳县食用菌核心产业示范园、丹凤县现代材料产业园、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用地获批,有力保障了商洛市重点镇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三是用足用好增减挂钩政策。2022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支持商洛市5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支持1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同时,组织做好20l9年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项目区验收核定工作,确保商洛市5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3.25亿元跨省域调剂资金按期下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真金白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愿的国家级重点镇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上报省政府审批。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大重点镇涉及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开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绿色通道”,坚持三周清零工作机制,做到快审快报,确保重点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叶春祥代表,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全力支持重点城镇建设,助力新型城镇化。希望您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孙亚丽,联系电话:029-84333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