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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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65 号 高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的建议》(第4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我厅职能,主要从两方面予以支持。 一、项目前期手续问题 我厅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督促榆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同时,待项目报我厅后,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速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二、土地要素配置问题 我厅将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分解下达规划指标时候,倾斜支持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保障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喻清仪,电话:029-8954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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