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西安铁路枢纽西安站改扩建工程新丰镇至窑村段增建二线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 :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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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自然资函〔2020〕15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铁路枢纽西安站改扩建工程新丰镇至窑村段增建二线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西安铁路枢纽西安站改扩建工程新丰镇至窑村段增建二线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596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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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西安铁路枢纽西安站改扩建工程新丰镇至窑村段增建二线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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