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 :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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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自然资函〔2022〕120号 延安市、榆林市人民政府: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347号)转发你们,并就各市批复用地情况说明如下,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一、延安市境内批准建设用地1854.2449公顷。 二、榆林市境内批准建设用地2837.9732公顷。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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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庆油气用地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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