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新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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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13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7]1号)的规定,我厅将受理新设地质灾害防治丙级资质的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和第31号令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介质、电子文档)于11月19日-11月23日之内工作日报送省政府政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质新设申请表、申报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zrzyt.shaanxi.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孙晓东 029-84333043 2018年11月2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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