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乙丙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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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31号令)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1]61号)文件规定,我厅对2013年11月到期的地质灾害防治乙丙级资质进行了审查,经专家审查,我厅研究决定,拟授予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等下列7个单位12项资质。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反映。 联系电话:029-84333043。
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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