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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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向社会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与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及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规划单位: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邮编:710082 三、规划环评编制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26号A陕煤地质科研办公楼3层 邮编:710021 联系人:虞璇 联系电话:029-86681261 邮箱:xuan1716@foxmail.com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对象主要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专家、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反映。 附件: 1.《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doc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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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doc】 附件【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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