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咸阳局纪检监察组对拟任的县局局长、副局长和局属事业单位、县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共2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此次考试以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政纪条规、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为主要内容,主要检验干部履行领导岗位工作职责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的党纪党规基本知识。
考试结束后,局党组对29名系统内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祥君同志要求新任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注重实际、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勤学苦练、增强本领”48个字,切实身体力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驻咸阳局纪检监察组将干部任前廉政考试作为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把干部选拔“入口关”,不断推进任前“廉考”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凡提必考,把考试成绩作为任用干部的“硬指标”,进一步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意识,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更新理论知识,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驻咸阳局纪检监察组郝友田、吕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