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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2-22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7-02-22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2-22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执行国家并拟定省级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并实施国土资源领域的改革事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研究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各级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较大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开垦、移民搬迁用地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负责国家和省级跨市的线性重点建设项目及单独选址项目的统一征地及补偿安置。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省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配置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方案。负责全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等管理以及矿山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地质基本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找矿工作和中央、地方财政投资的各类地勘项目。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管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管。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开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六)负责陕西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陕西移民搬迁安置政策以及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开发政策的研究和拟定工作;负责陕西移民搬迁安置经费筹措、周转资金融资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陕西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的审查、监管和验收工作;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促投资的决策部署,科学配置建设用地资源,将新增建设用地指优先标投向基础设施、自贸区建设、关中水系、脱贫攻坚等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产业,做到按需保障、足额保障。推广“三快三不三变”工作法,建立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对中省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保障。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扎实做好银西客专等重大线性工程用地统征工作,努力为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打好基础、提供条件。抓紧协调内外关系,全面启动实施黄河西岸渭南段土地生态恢复治理工程,为后期土地开发利用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土地管理利用。针对占补平衡、治沟造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土地开发整治专项活动。扭住批而未用土地清查和闲置用地处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存量用地盘活工作,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确保供地率比上年提高20%以上、盘活存量用地不少于10万亩。按照省政府“双退”决策,主动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协作,解决好占补平衡后备资源不足问题。

三是推进矿业创新发展。按照“矿业经济不能丢、粗放老路不能走、根本出路在绿色创新”的矿业发展新路子,着力解决矿业发展突出问题,促进矿产经济持续发展。深入开展“三保三治”行动,加强与发改、环保、住建、安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矿山管理水平,规范矿产开发秩序。持续推进找矿突破战略,按照探采冶衔接、科工贸一体、产学研结合的思路,加快石墨、钨、玉等矿产资源成果转化,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狠抓制度建设,待《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全面抓好贯彻执行。不断夯实防治基础,组织开展基层群防群测队伍业务培训,配齐防治设施装备,健全各级监测预警网络,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针对地灾防治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做好形势研判和危险性评估,定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扎实推进移民搬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移民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明确我省2017年移民搬迁任务,为早日决胜小康奠定基础、创造条件。着眼高点起步、规范运行,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以工程质量、科学选址、资金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理,同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帮扶等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编制完成陕西省移民搬迁总体规划,修订完善移民搬迁“1+X”政策体系,组建完成面向全国的移民搬迁学会,推进移民搬迁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

六是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平台建设、业务规范、人员培训等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厘清权属分工,努力实现双赢。进一步巩固提升榆林“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在全国有影响的成果经验。力促高陵宅基地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制度成果,积极做好推广准备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厅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7个,差额事业单位2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总编制数382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实有 467 人,其中:实有人数中包括行政人员124人,参公人员62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43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工勤人员16人。

预算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编制人数(截至2016年12月底)

实有人数(截至2016年12月底)

合计

行政

事业

317001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管理

140

140

0

197

317002

陕西省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1

0

11

11

317003

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5

0

25

26

317004

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8

0

28

29

317005

陕西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30

0

30

33

317006

陕西省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7

0

17

20

317007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6401工作站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9

0

29

46

317008

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67

0

67

71

317009

陕西省国土资源资产利用研究中心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18

0

18

7

3170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12

0

12

9

317011

陕西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5

0

5

18

合 计

382

140

242

467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5060.08平方米,车辆4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1台,领导干部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台。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是根据近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5472.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245.24万元(含专项资金4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7.10万元,其他收入102.2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为5472.5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37万元,教育支出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495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为: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4705.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8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9.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8.4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89.4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77.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支出相比较,支出减少979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消化盘活存量资金用实户资金安排的预算项目较多,2017年资金安排支出减少导致。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5.2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为524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555.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98.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0.4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89.45万元。与2016年预算支出相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2.0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12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5、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厅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2017年全厅“三公”经费预算为151.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28万元,公务接待费18.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95万元。“三公经费”总体较上年下降19.70万元,下降了11.51%,主要为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预算压缩。“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厅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另外,我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增长1.01万元,主要是厅执法监察局安排的执法专项活动较往年增加所致。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厅公用经费预算安排793.54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保障经费开支。比2016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长率4.7%。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厅安排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273.47万元,主要是部分办公设施购置及视频会议设备购置等。较2016年下降3997.15万元,下降的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安排的资产购置项目减少。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本级支出)440万元。包括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应急处置100万元、平战结合体系建设120万元,地质灾害成功预报资金30万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能力建设180万元,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值守及运行经费1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xls
附件【2017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未分解部分)预算表.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XLS.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XLS.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XLS.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XLS.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XLS.xls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封面.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