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3-01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6-03-01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3-01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执行国家并拟定省级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并实施国土资源领域的改革事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研究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各级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较大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开垦、移民搬迁用地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负责国家和省级跨市的线性重点建设项目及单独选址项目的统一征地及补偿安置。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省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配置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方案。负责全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等管理以及矿山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地质基本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找矿工作和中央、地方财政投资的各类地勘项目。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管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管。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开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以及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开发政策的研究和拟定工作;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经费筹措、周转资金融资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的审查、监管和验收工作;指导陕南三市及所属县(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陕西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主动有效保障科学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坚持保护与保障同步,服务与规范并重,既主动全力有效地保障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为全省稳增止滑提供优质服务;又有序有力依法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防止违法抬头、避免问责风险。

(一)全力做好建设用地服务保障。全年提供建设用规模不少于30万,继续按照“有保有压、控制节奏”原则,“三快三不三变”工作指向,优先保障性安居工程、渭河流域综合治理、陕南移民搬迁等专项指标用地。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能源化工高端化和新支柱产业加速成长。继续做好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全面完成审计督导的20个闲置土地典型案例277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整改,防止出现和及时处置新形成的闲置土地。积极稳妥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二)不断提高耕地管理保护水平。坚持管控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和建设性保护并重,确保完成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一是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管理,确保补充耕地任务完成。继续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延安治沟造地项目实施。二继续强力推进“双退”工作。督促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与林业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双退”成果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成果准确可靠。三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治,积极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扎实推进沿黄20万亩水田建设项目、渭北台塬区100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大西安地区50万亩水田兼湿地建设项目、榆林100万亩吨粮田项目和延安30万亩土地整治项目等五大土地整治工程。

(三)着力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加大地质找矿力度,以19个整装勘查区为重点,做好省级地勘基金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压茬进行,继续争取多方资金,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安排一批地质找矿项目,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深入开展“三保三治”行动,既为当期稳增止滑做出贡献,又为优化全省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四)全面完成移民搬迁任务。牢牢抓住“开工率”,“建成率”,“入住率”这些关键环节,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逐级落实搬迁群众就业及转移就业的主体责任,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县(区)循环发展、扶贫攻坚之中,采取“一点一策、一户一法”的办法,逐步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和转移就业问题。规范后期管理,创新移民后续服务管理和产业培育方式,推广“一证变两证”、“两权”变“三权”的做法,为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奠定基础。

(五)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针对全省地质灾害 “多发区由陕南向全省覆盖,季节性由汛期向全年覆盖”的特点,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类型的灾害特点,因地制宜、因灾施策,不断细化防治措施、夯实防治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部门将始终绷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根弦,落实责任,抓好形势预判、群测群防、工程治理三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厅纳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7个,差额事业单位2个。

人员范围为2015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总编制数375人,实有 330  人,其中行政编制125人,实有125人;事业编制250人,实有 250人。另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04人。

预算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编制人数(截至2015年12月底)

实有人数(截至2015年12月底)

合计

行政

事业

317001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管理

125

125

0

106

317002

陕西省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1

0

11

9

317003

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5

0

25

20

317004

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8

0

28

24

317005

陕西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30

0

30

29

317006

陕西省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7

0

17

9

317007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6401工作站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9

0

29

20

317008

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67

0

67

68

317009

陕西省国土资源资产利用研究中心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18

0

18

7

3170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12

0

12

8

317011

陕西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0

0

20

20

317011

西咸新区国土资源局

行政单位

全额管理

10

10

0

10

合             计

392

135

257

330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是根据近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其中:项目收支按预算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申报,由省财政视财力可能,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事业单位经营收支按照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业务开展情况预测填列。其他收入为结合单位实户资金情况,按财政预算文件提取的业务经费及测算的利息收入。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5266.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243.22万元,事业收入60.00万元,经营收入476.27万元,其他收入89.90万元,实户结转项目资金10397.05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为15266.4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区分:其中基本支出3401.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97万元;项目支出11799.0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3.0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支出 、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厅规划与管理、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等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6.27万元。与2015年预算支出相比较,支出减少277153.04万元,主要为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243.22万元,支出预算总计为42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22万元,项目支出98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14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97万元。与2015年预算支出相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本级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5年12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我厅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2016年全厅“三公”经费预算为171.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32万元,公务接待费35.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4万元。较上年下降12.99万元,下降了7.05%,全部为公务接待费预算压缩。 “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厅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

  
附件【2016年报人大及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