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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5-03-27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5--03--271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3-27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执行国家并拟定省级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并实施国土资源领域的改革事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研究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各级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较大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开垦、移民搬迁用地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负责国家和省级跨市的线性重点建设项目及单独选址项目的统一征地及补偿安置。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省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配置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方案。负责全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等管理以及矿山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地质基本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找矿工作和中央、地方财政投资的各类地勘项目。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管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管。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开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六)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以及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开发政策的研究和拟定工作;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经费筹措、周转资金融资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的审查、监管和验收工作;指导陕南三市及所属县(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陕西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工作。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抓好审计、巡视整改和全系统队伍、廉政建设为基础,以破解土地、矿产服务全局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系统思维,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做出积极贡献。

(一)土地管理方面

重点抓好五件事。一是抓制度落实。开展“制度落实年”年活动,从厅机关做起,对两年来密集出台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有制度的坚决按制度办,没制度的继续做好调研、抓紧制定,把“一切按制度办”落实到所有工作层级和环节。通过狠抓制度落实,逐步实现“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违法用地数量明显下降,土地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是抓耕地保护。全面启动三线划定工作,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布局。探索“以补代投、以奖代补、以补促建”方式和途径,拓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筹措渠道,全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00万亩。抓好延安治沟造地建设,完成投资7.2亿元,造地8万亩。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新要求,做好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全年完成占补平衡20万亩。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592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284万亩。

三是抓用地保障。全年提供建设用地规模不低于28万亩。用足、用活国家各项试点政策,拓宽建设用地空间;大力推动榆林市、富平县和礼泉县三规合一、多规融合试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综合提升使用效益。

四是抓用地效率。采取四管齐下,千方百计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探索一条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经济增长的新路子。第一,全面推广新的节地模式。对各地建设标准化厂房、发展一栋楼经济、建设一栋楼园区和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在用地上给予倾斜。第二,在全面压缩项目用地面积的基础上,出台新的建设用地供应标准,规范土地供应,提高供地效率。第三,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支持企业盘活自有存量低效用地,创新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土地政策,提高存量用地效率。第四,修订《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将亩均GDP、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等作为对市县政府考核,以及用地单位后续建设用地供应、监管的依据。

五是抓土地执法。前移执法关口、下沉执法重心,强化日常巡查,落实土地违法报告移送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确保全省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5%,在保持省政府不被问责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市级政府零问责。

(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重点抓四件事。一是境内找矿实现重大突破。以19个整装勘查区为重点,完成地质找矿基金投入8亿元,带动社会找矿投资12亿元。完成洋县毕机沟亿吨级铁矿床、旬阳棕溪镇大型铜矿、山阳夏家店和小秦岭金矿田以及渭洛大型钼矿详查,新增铁矿石1亿吨、金金属量100吨、钼金属量80吨、铜13万吨,当年新增资源潜在价值8000亿元,实现“再造一个金堆城、再造一个小秦岭”的战略目标。

二是境外找矿取得新突破。积极发挥地勘力量雄厚优势,加大找矿战略西进,大力开展与中西亚国家矿产勘查开发合作,服务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力争新增3-5个境外采矿合作项目,2-3个勘查项目。

三是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其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治理和渭北地区开展石灰石开采专项整治行动,年内计划关停中小采石场300家,特别是对影响我省形象的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风景和生态保护区,迎坡面的所有采石场逐步关停,恢复植被。其二是配合安监局做好小规模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和关闭工作。其三是开展煤炭非法开采和越界开采专项整治。

四是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在完善非煤矿产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煤炭市场化配置的比率;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矿业权退出机制,杜绝圈占、炒作和倒卖矿权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加大矿产开采新技术、新设备和选冶新工艺的推广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地质灾害防治与移民搬迁

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一是及时做好形势研判。适应地质灾害形势变化,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类型的灾害特点,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防治规律。针对陕北地质灾害多发趋势,启动实施好黄土地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扩大监测点范围。二是抓群测群防。以深化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因灾施策,细化防治措施、夯实防治责任。三是抓工程治理。对不能搬迁且威胁500人以上的大型灾害隐患点,积极争取国家特大型灾害治理项目支持,同时安排5000万元开展工程治理。

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方面:在不断规范完善“搬得出”相关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在“稳得住”、“能致富”上做文章。进一步完善搬迁规划,规范搬迁安置,突出搬迁重点,促进市县做实产业培育,完善配套服务,创新社会管理,让每一户搬迁群众逐步实现“文化融合、经济立足、身份认同和社会接纳”。在全面完成今年搬迁任务的基础上,启动搬迁6万户。

(四)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结合处室职能调整,整合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和保障四大体系,做到决策科学,执行有序、监督有效、保障有力。二是做好干部交流轮岗。一季度启动机关及下属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全面交流轮岗,之后,分步延伸至市县局,推动市县局一把手异地任职。三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省厅机关重点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同时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和暗访等多种方式,把高压态势传导到市县国土局和基层国土所,抵达神经末梢。四是抓案件查处。充分发挥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并按管辖和权限对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另外,积极跟进国家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的相关改革,做到不掉队,不落后。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厅纳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7个,差额事业单位2个。

人员范围为2014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总编制数363人,实有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实有107人;事业编制244人,实有 197人。另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04人。

预算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编制人数(截至2014年12月底)

实有人数(截至2014年12月底)

合计

行政

事业

317001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管理

119

119

0

107

317002

陕西省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1

0

11

9

317003

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2

0

22

20

317004

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28

0

28

24

317005

陕西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30

0

30

29

317006

陕西省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17

0

17

15

317007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6401工作站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39

0

39

20

317008

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64

0

64

65

317009

陕西省国土资源资产利用研究中心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18

0

18

6

3170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差额管理

12

0

12

8

317011

陕西省属单位西关机场新区建设办公室

事业单位

全额管理

3

0

3

1

合计

363

119

244

304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是根据近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4年12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项目收支按预算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申报,由省财政视财力可能,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

事业单位经营收支按照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业务开展情况预测填列。

其他收入为结合单位实户资金情况,按财政预算文件提取的业务经费及测算的利息收入。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5974.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254.37万元,事业收入25.00万元,经营收入576.27万元,其他收入2118.9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为59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39万元,项目支出2888.88万元,经营支出66.27万元。按经济内容划分,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6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53万元;项目支出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2888.88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254.3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为325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39万元,项目支出234.98万元。按经济内容划分,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6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53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我厅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本年我厅“三公”经费预算为184.16万元,较上年368.69万元压缩了50.05%,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压缩57.19%,公车运行维护费压缩53.60%。

同时,按照工作需求,安排会议费预算40.46万元、培训费预算38.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