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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局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措施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07-10 08:35:39 来源: 点击量:

日前,西安市局印发《西安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措施(试行)》,进一步落实管控责任,规范风险防范管理,抓深抓细“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

建立完善“隐患点+风险区”防控清单。一是持续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清单。结合地质灾害日常“三查”、风险调查评价、隐患识别现场核查等工作,及时认定、核销隐患点,并依托“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及时动态更新,新发现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二是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清单。以西安市地质灾害风险区为主要依据,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清单。及时根据1:1万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日常“三查”、隐患识别现场核查情况,不断细化、调整、更新风险区,确保风险区范围划准、等级定准。三是建立避险转移人员清单。指导建立“避险转移人员清单”,对隐患点和纳入管控的风险区内受威胁群众分等级,确保人员能及时转移。

推进“隐患点+风险区”防控工作。一是落实风险区管理责任人。加强风险区管理,参照隐患点群测群防要求,落实风险区管理责任人和日常巡查员,指导做好风险区巡排查和避险转移工作。二是加强“三查”工作。指导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紧紧围绕隐患点和风险区,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和镇(街道)联合开展“三查”工作。强降雨天气加强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不断优化调整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根据风险区清单,进行实地踏勘,选取重要或典型的极高、高风险区,在落实巡查员开展巡查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风险区监测预警,进一步提高风险区管控能力。四是加强避险人员撤离工作。指导启动预警响应和避险转移机制,并建立安全返回工作机制,确保不漏一点一区、不漏一户一人,防止撤离人员私自返回。五是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基层防治工作人员、监测员、巡查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避灾转移人员撤离演练,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撤离组织能力和群众避灾意识。

加强 “隐患点+风险区”工程管控。一是规范风险区内禁止行为。除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外,在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内,禁止开办农家乐、民宿等经营设施,禁止从事可能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侵占、损毁、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灾害监测设施设备和警示标识。二是风险区内有条件管控行为。加强源头管控、严控人为引发,在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内开展的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坚持避让为先,无法避让的应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采取区域性、系统性综合治理手段,从根源上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风险。(西安市局赵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