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14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规[2017]1号)的规定,经过审查和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18年4月到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的审批结果予以公告(详细名单附后)。请各资质单位在10日内携带介绍信、申请资料受理单和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地灾资质正副本原件(一正三副),来省厅政务大厅办理领证手续。
联系人:孙晓东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