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审查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16年1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延续或升级单位的审批结果予以正式公告(详细名单附后)。请各相关资质单位于2月15日至2月22日期限内派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原地质灾害资质正副本原件到我厅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联系人: 孙晓东 联系电话:029-84333043
附件:公告名单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