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审查,现将2016年1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延续或升级单位的审批结果予以公示(详细名单附后)。公示期7日内无异议,将颁发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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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