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12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审查,现将2015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延续或升级单位的审批结果予以公告(详细名单附后)。请各相关资质单位在10月12日前派人携带资质正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到省厅地质环境处办理资质延续或升级相关手续。
联系人: 孙晓东 联系电话: 029-84333043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