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4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现将2015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资质单位的审批结果予以公告(详细名单附后)。请各申报单位在10日后携带介绍信、申请资料受理单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来省厅办理领证手续。
联系人: 孙晓东 联系电话: 029-84333043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