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12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现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和第31号令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丙级资质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请丙级资质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介质、电子文档)于10月27日-11月3日工作日之内报送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
三、资质新设申请表、申报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
网址:http://zrzyt.shaanxi.gov.cn/下载专区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孙晓东 029-84333043
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