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我厅经过专家审查、厅专题会议审批和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陕西安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单位分别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详细名单附后),现予公告。请获证单位于2006年7月28日前到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办理领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