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保障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我厅按照国务院38号文件“各地应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队伍资质审查”的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名申请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专业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经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准予下列单位参与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招投标工作(名单附后)。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国家测绘局第一大地测量队
国家测绘局第一地形测量队
国家测绘局第二地形测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