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主动担当、持续加力、聚势赋能、奋发有为——在全省‘三个年’活动中贡献自然资源力量”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冯涛等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答记者问中,我们梳理了关乎高质量发展的三个自然资源关键词,分别是:节约、前期、服务。
关键词一:节约
如何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有效破解建设活动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之间的用地矛盾?
全省一大批高质量项目落地建设需要大量土地予以保障,同时我省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重、占补平衡压力巨大,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国大局、生态保护责任重大。以往依靠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增加建设用地、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老办法不灵了,实行“摊大饼”式的粗放扩张、以过度消耗土地资源换取快速增长的老路子已经走不通了。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标准地+承诺制”试点,积极推广节地型、紧凑式高效开发模式,加快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倾斜,大力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切实解决好项目“用地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后,我们要坚定不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下大力气向存量土地要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全力以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指导市县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进度,加快供地手续办理,促使建设项目完成供地或开工建设,引导市县在保障新项目落地时,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二是下茬立势处置闲置土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动真碰硬处置闲置土地,对于超期未动工满一年的,在期满一年之日起启动调查认定程序,对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地块在逐宗核实的基础上,分类、分步实施处置。三是由点及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进一步明确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精准掌握城镇低效用地的结构、数量、布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综合运用收益共享、达标奖励、用途过渡等激励办法,调动社会主体盘活利用低效用地的积极性,推动土地开发“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换空间”,推动建设用地从“重新增轻存量”到“新增存量并重”再到“以存量为主”转变。
关键词二:前期
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参与重点项目选址选线等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线性工程选址选线是否科学合理,决定了项目后期推进的快慢,同时对于加强耕地保护、强化集约用地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工作。
从我省近三年工作情况来看,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远远不够。特别是在项目谋划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选址选线方面,更多考虑技术、投资和施工便利程度等因素,对项目用地的规划管控、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等红线底线要求关注不多,导致项目在用地报批阶段面临诸多法律性难题,客观上影响了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和开工建设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7部门联合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做优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前期工作,去年8月以来,我厅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部门参与项目选址选线等工作。目前,已建成层层推荐选拔的由203名同志组成的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专家库,并出台《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家职责:一是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参与项目选址选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合法性合规性分析等基础服务;二是评价分析项目选址选线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历史文化保护、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红线底线要素的冲突影响,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引导项目选址选线不占、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和灾害风险区等。同时,文件还明确了专家参与选址选线的工作程序等。
关键词三:服务
开展全省住房领域不动产办证难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后,登记窗口服务群众有哪些明显成效?
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以“五个全面整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干部作风能力变化显著,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办理流程不断优化。全省一般登记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到2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登记办理环节从8个降至受理、登簿、发证3个环节。二是办理模式不断创新。开通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代理办等多种办理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上线运行省级不动产电子证照系统,全省各市县全面实现交易、缴税、办证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三是便民改革不断深化。推行“不动产非公正继承”“税费同缴后台清分”“不动产带押过户”等多项便民举措,群众办理满意率达96%以上。四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