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于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围绕充分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出6方面20条措施,提升科技创新效能。
在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方面,一是统筹增量向创新效能高的单位倾斜,积极争取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增量,向进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承担创建国家级平台第一梯队任务的单位(创新团队)倾斜,优先用于首席专家聘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二是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的绩效激励,部统筹调控绩效工资总量,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绩效激励力度。三是加大对领衔创新任务科研人员激励,对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点研发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承担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骨干,加大绩效分配。四是用好地方激励政策,研发单位要加强与所驻地方政府的对接,通过共建协同创新平台等方式,共建共享创新资源。五是积极争取人才专项资金,用于培养、引进自然资源领域急需紧缺的高端科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团队。
在用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人才方面,《措施》提出,切实落实成果转化政策,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明确成果转化激励导向,研发单位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归本单位支配,主要用于技术工程化、市场化研发及人才奖励。鼓励采取多种转化模式,研发单位应积极探索符合科技成果特点和本单位实际的转化机制和创新模式。
在重奖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方面,重奖国家科技奖获奖人才,对部属研发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创新团队,部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二等奖的创新团队,部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对获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创新团队,部一次性奖励30万元/项。给予部杰出青年人才研发激励,对入选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一次性给予3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在充分激励主体业务实践中的创新人才方面,《措施》提出,一是引导优秀人才领衔业务难题,在地质调查、国土调查、海洋调查、测绘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工作中安排不少于5%的综合性、试验性及示范性项目,遴选创新思路明晰的科研人员领衔;二是激励业务工程中的科技创新,设立业务革新奖,对为解决工程(专项)实际难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有创新成果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在激活研发单位创新内生动力方面,一是深化研发单位内部改革,进一步明确创新定位,建立宽严有度的科研氛围;二是加强创新人才梯队建设,注重使用青年科技骨干;三是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单列,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四是加大国外专家来华学术交流合作力度,积极申请国家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基地;五是建立科技创新督导与监督机制,确保科技改革政策全面兑现。
在加强对创新人才的情感关怀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大创新人才宣传激励,加大对技术创新难点、研发过程中科研人员科学求索精神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创新人才情感关怀,建立创新人才成长跟踪联系机制,掌握科研人员诉求,尽可能为其创造条件,关心身心健康等。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王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