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8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初步实现了自然资源要素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的目标。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12月底前,取消1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的项目,不再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委托下放2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单位乙丙级资质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及18种矿权的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

据了解,2017年以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审批事项进行了逐一审查和全面清理,先后取消各类审批事项30项,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1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1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1项。其中,涉矿类事项27项,涉地类事项3项。将用地审批的实质性要件审查权限下放到基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省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的硫铁矿等18个矿种全部授权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并实行市场化配置。同时,取消采矿权转让审批。

2018年7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再造流程优化服务,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省级70项、市级32项、县级21项梳理及办事指南编制;8月~9月完成省、市、县共39项(45子项)审核转报事项、其他审批权和服务事项的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10月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四办”清单。此外,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还取消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矿产储量评估师等职业资格及认定事项4项,规范清理中介服务事项11项,提升了系统服务企业群众的效能。(记者 王文昭 通讯员 云换林  转载于中国自然资源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