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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3

陕自然资规发〔2024〕988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申请认定的乙级资质证书程序和年限。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程序,申报单位通过自然资源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ghbzdw.mnr.gov.cn)提交申请资料,我厅按照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进行受理认定(详见附件2),本通知印发后新申请认定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二、关于此前我厅认定的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717号)规定,本通知印发前我厅认定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无需换发新资质证书,各单位可在资质有效期延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办理资质延续。

三、关于规划编制单位批后核查和日常监管。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颁布前已取得我厅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单位,可按原资质标准或新资质标准进行日常核查监管,办法颁布后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按新资质标准进行日常核查监管。规划编制单位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注册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等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厅印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029-84333159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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