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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7

                陕国土资发〔2012〕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的建设速度,完善网站功能,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现就各级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网站建设速度

各级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应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三大功能定位为重点,全面提高门户网站的建设速度,2012年底前必须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全覆盖。在网站建设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科学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站栏目。

(一)信息公开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任免、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等应主动公开的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市、县国土资源局要重点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公共服务类:设立办事指南、资料下载、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等栏目。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事项办理机构、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办事过程及结果查询、在线咨询等服务,实现政策公开、查询方便。

(三)政民互动类:设立领导信箱、征求意见、在线咨询、网上信访、便民热线等栏目。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及网上调查等栏目,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各处(科)室为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责任单位,负责相关信息的提供和及时更新,并负责对网上咨询、网上信箱、依申请公开等公众服务性栏目上的问题进行答复,经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信息办。各处(科)室负责人对信息的内容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负责。

(二)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各级信息办、保密办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各处(科)室提供的政务信息和公众回复信息的内容、依据、程序、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查把关,特别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审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对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内容不准确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信息,退还信息提供单位(部门)。

(三)建立定期通报与考核制度。为提高信息公开率和公众来信回复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信息中心每月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和公众来信回复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厅信息办根据统计情况,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条数和内容以及该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和信息回复等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建立网站值班制度。各级信息中心指定专人巡查网站运行状况,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如发现网站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厅信息办及时报告,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五)建立信息保密制度。要树立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内网与其他网络要实行物理隔离,内网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外网计算机不能处理与涉密有关的办公文件及资料。内外网计算机不得随意调用、交叉使用。禁止在内外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内外网资料互传应通过必要的安全措施,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不断提升网站性能和功能,完善网站基础设施,加强安全技术的应用,确保网站稳定、高效运行。

三、切实加强网站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信息办负责网站的总体规划及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平台开发及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对市、县国土资源网站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网站各栏目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各司其职。

(二)做好日常管理

一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上网信息的采集、整理、提交等工作。二是主动提供由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或公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和便民查询数据,及时更新和丰富栏目内容。三是重视政民互动,及时回复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要由专人负责接收、整理,由信息办根据各处(科)室职责分工提出分办意见,各处(科)室按照分办意见负责答复,答复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内容应准确清晰,不断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提高保障水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网站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信息化工作整体安排,落实网站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网站软硬件设备及服务人员的正常经费开支,在经费和人员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确保网站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绩效评估。省厅信息办依据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评估标准”,每年对厅机关和各市、县网站保障工作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各单位要把保障网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落实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厅网站栏目设置和政务信息公开保障部门责任表

2.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表

3.县国土资源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11月21日


抄送:国土资源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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