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常宁镇政府,对常宁镇千家村一处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并及时恢复土地原貌。
此前,常宁国土资源所在巡查时,发现常宁镇千家村千某在耕地内违法建猪舍,占地面积190余平方米。国土所执法人员多次耐心讲解土地法规政策,并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等,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但千某拒不拆除,直至法定时效到期后,依然未有拆除迹象。11月中旬,国土局常宁国土所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名,动用机械3台,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张敏)